近期亞馬遜已將品牌備案(Amazon Brand Registry)的要求擴展至除美國以外的亞馬遜網站。
亞馬遜規定必須以標準字體注冊后才可以在亞馬遜進行品牌備案的國家有: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印度、日本、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英國和歐盟。因此,如需在上述國家亞馬遜上架,建議申請人以標準字體(純文字無商標圖樣)的方式申請上述國家的商標。
亞馬遜強制各家商進行品牌備案。在亞馬遜備案過品牌的銷售商戶可使用多個額外銷售工具(如圖形檢索等),同時商戶已備案的商標將被亞馬遜智能系統識別,防止他人在亞馬遜銷售含有備案商戶商標(的文字),保護商標持有人的知識產權。
關于美國亞馬遜品牌備案的重要須知:
一.商戶的商標必須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注冊(申請中或已注冊都可);
二.商戶的商標必須是“標準字體”(Standard Character Mark)商標,即只包含無任何設計、圖形或中文的純文字商標,如“NIKE”、“TOYOTA”等只含羅馬字母的商標;
三.商戶的注冊商標必須與其銷售商品上出現的商標文字保持一致(可以同時在商品其他部位出現其他圖形或文字商標);
四.在2017年5月1日前辦理過品牌備案的商戶必須按照新標準重新備案。
有關亞馬遜關于品牌備案的要求請參看亞馬遜官網https://services.amazon.com/brand-registry.html(英文)。
請注意,已申請注冊美國商標但非標準字體的申請人應當重新申請注冊一個只包含文字的文字商標,用于滿足亞馬遜品牌備案的要求。商標所有人對于其設計商標、圖形商標、中文商標等的使用不受影響。
亞馬遜的品牌備案要求是亞馬遜內部規定,如遇侵權或其他商標糾紛,以在各地商標局的注冊為準。
以上就是關于亞馬遜品牌備案的知識干貨,想要獲取更多有關亞馬遜有關內容,請您持續關注!